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路邊的花不要隨便「剪」,小心吃上官司,台北市一名男子在家門路邊種了2株七葉蘭花,被隔壁鄰居剪斷,男子氣的提告,鄰居被判處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等於剪一株,要付出2萬元代價。
70歳的唐伯伯拿著照片,越說越生氣,想到辛苦種的花被鄰居剪掉,他就很火大,唐伯伯說,會在路邊種花,是因為之前這裡沒有裝竹籬,又在山坡邊,很多停機車的人,一不小心整輛車掉下去,他才放花盆擋住,想不到隔壁女鄰居看了竟然直接把兩株高80公分的七葉蘭攔腰剪斷,只剩下10公分,唐伯伯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女鄰居起初不承認是她剪的,之後又改口說不知道是誰種的,被法官認定惡意毀損,判處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等於一株蘭花要付出2萬元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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