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基隆市
基隆一名老婦人在過馬路時,不小心被機車騎士撞斷腿,沒想到她卻成了傷害被告。因為她沒有走天橋,而是穿越中央分隔島,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老婦人有錯,依過失傷害罪起訴老婦人。
就是這條大馬路,基隆市南榮路前,張老太太當時,想到對面的公車招呼站,雖然旁邊不到三十公尺就有天橋,但是她還是直接從中央分隔島橫越馬路,這時就被急駛而來的機車騎士撞倒雙雙送醫,張老太太在送醫後,右腿骨折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連臉部都有撕裂傷,而機車騎士則是眼皮四周有擦傷,基隆地檢署在調查後發現,事故現場就有一座天橋,張老太太居然有人行天橋不走,反而違規穿越馬路,再從中央分隔島走出來,讓機車騎士閃避不急,所以判騎士無過失不起訴。
現在馬路旁就豎立一支禁止跨越的警示牌,提醒民眾要過馬路時,請改走地下道或是天橋,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否則就算被撞到重傷,還是得自己負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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