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4 12:00

運將未靠路邊停 乘客開門撞癱婦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提醒您下車時真的要注意後方來車。兩年前,在新北市有一輛計程車,還沒停靠在路邊,乘客就急著下車,結果車門一打開,害一位騎機車的許姓婦人當場撞上去,導致她四肢癱瘓,無法行走。因為乘客跑掉了,許姓婦人向司機求償,而法官判決,司機要賠償1208萬。

許程車車門一開,乘客要下車了,這個看似簡單的動作,不過卻因為計程車還沒停好,後方騎機車的許姓婦人,當場撞了上去,傷的不輕,拿出診斷證明,頭椎骨折了,四肢癱瘓,以後也沒辦法走路,許姓婦人因此向司機求償。但乘客跑了,法官只好判司機得賠償1208萬,不過賠償金司機似乎無力償還,住家大門深鎖,鄰居說,司機因為刑事責任,已經坐牢七個月,出獄後心臟病發,多次進出醫院,計程車沒在開,生活也很困難。

  只是車門是乘客開的,但計程車停太遠也有錯,臨時停車的規則是,車頭車尾距離路邊要60公分以內,而熄火停車距離路邊要40公分以內,類似的車禍已經發生太多,所以現在交通隊要準備開罰,路邊停車即便是在停車格裡,也不能再隨隨便便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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