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8 12:00

散播不雅照 自由時報主管列被告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不過李宗瑞案有很多不雅照,已經流傳出去,甚至還被自由時報刊登出來,而檢方傳喚了報社記者和主管後,發現不雅照是報社主管提供的,不過他拒絕供出來源,現在也被列為被告,以3萬元交保候傳。

  不雅照外流,被刊登在報紙上,但照片怎麼來的,檢方傳喚自由時報報社兩名撰稿記者,還有劉姓主管。記者說照片是主管給的,檢方繼續問,不過,劉姓主管只交出照片光碟,要保護消息來源,拒絕透露,因此遭依散布猥褻物品罪,改列被告,訊後以三萬元交保。事後,自由時報發表聲明,雖然照片有馬賽克處理,但還是不夠周延,向社會大眾致歉。

  李宗瑞下藥性侵案,人還沒抓到,承辦檢察官郭瑜芳日夜指揮,戴著眼鏡,長相清秀的郭瑜芳,也曾經擔任記者工作,主跑財經,常報導企業金融弊案,覺得報導後,正義還是無法申張,因此轉換跑道改當司法官。如今接下偵辦李宗瑞下藥性侵案,馬不停蹄辦案傳喚,只希望人能快點抓到,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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