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把人撞癱瘓,肇事駕駛卻無罪。去年二月台中逢甲商圈,黃姓男子酒駕超車,遭人從後方開槍,中彈後車輛失控撞上一名騎車的大學生,大學生腦部受創,變成植物人,但法官一審判決,肇事駕駛,因為遭到槍擊,失控才撞上騎士,所以無罪,大學生家人無法接受,認為酒駕有錯在先,決定上訴討公道。
一講到兒子,無辜被撞成植物人,靠著復健後,現在情況很好很多,做媽媽的心情難過,忍不住一直哭,兒子也跟著掉眼淚,頭上還留著開刀痕跡,才24歲的張同學,腦部智力受損,一年半來,靠著媽媽每天幫忙復健。
去年二月,他和朋友騎車到逢甲夜市,遭到被開槍追殺的車輛,逆向衝撞,騎士連人帶車摔飛出去,地上磨出長長的火花,開車的駕駛因為超車糾紛,遭人開槍,混亂中撞上張同學騎的機車,張同學成了植物人。
法官判雖然開槍男子20年,開車的黃姓男子卻無罪,理由是他當時被開槍,不過這裡由,張媽媽很難接受,不只張媽媽不服,檢察官也表示,收到判決書考慮要再上訴,因為撞人的駕駛,雖然被開槍但自己也有喝酒,有錯在先,雖然刑事暫時沒有將他定罪,家屬唯一希望,還有民事求償六千萬元,希望彌補孩子的健康,也討回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