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邦 報導 / 嘉義縣
嘉義這個四歲的小弟弟,半夜竟然被巡邏員警發現,在路邊大哭,拼命說要找爸爸。不過小小年紀,小朋友根本不知道自己住哪裡,最後是爸爸自己到派出所報案找孩子。原來這爸爸,深夜出門吃東西,把熟睡的孩子留在家裡,這麼大意,已經違反兒少法,要是發生危險,該怎麼辦。
穿著短褲的四歲小弟弟,跟著警察伯伯走進派出所,害怕的他東張西望,嚇到眼淚一直掉,警察伯伯趕快拿一塊餅給他吃,看起來餓壞的小弟弟大大咬了一口,警察伯伯摸摸他的頭安撫說不哭囉,我們幫你找爸爸,迷路的小弟弟,怎麼問他都說不出自己家在哪,吃飽了就在派出所走來走去,不時望著門口想,爸爸到底什麼時候來接自己回家。終於一個小時後,穿著紅色衣服的爸爸,著急來到派出所說兒子走丟了,小弟弟才終於不哭了,做完筆錄,小弟弟緊緊抱住爸爸再也不放開。
原來爸爸是單親,獨自照顧小弟弟,粗心的他跑出去吃東西,就把熟睡的小弟弟一個人留在家,由於兒少法規定,不能留12歲以下的孩子單獨在家,否則會罰3000到15000的罰款,現在警方也請社會局介入關心,讓這粗心爸爸有警惕,下一次別再把可愛兒子留在家裡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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