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薇而 葉家君報導 / 新北市
今天的新聞追追追,來看到,三重一位民眾,五十年前付錢買地,但戶政單位沒有幫她過戶,現在要都更的建商,以低價取得他家土地權,最後他被法院強迫搬遷。而且同樣的情形,還有七戶人家,通通求助無門,他們說要死守家園、抗爭到底。
許阿姨的家就在三重的小巷子裡,住了52年的家,雖然舊舊的小小的,不到10坪,要轉身都有點嫌擠,書架上堆滿了書本,雜物很多看起來不舒適,但卻是伴著她長大的地方。現在收到了法院通知書,隨時都會有人來拆,讓許阿姨很無奈。
拿著已經泛黃的地契產權,她說50年前買地的時候,付錢了也有地契,戶政單位卻沒幫她過戶,導致現在承辦都更的建商,鑽漏洞把她的房子給徵收,而且建商給的補償金才給100多萬,跟這棟房子600多萬的價值,相差很大。
更誇張的是,建商還要她自行拆除,否則拆除大隊來,費用還要她自己負擔,讓許阿姨氣的說,要是敢來拆,她一定就地搭帳棚,誓死抗爭到底。而跟她一樣面臨這樣狀況的還有七戶鄰居,現在無奈的許阿姨,只能拈香祈禱,希望神明能夠幫幫她,讓她能有個窩可以避風遮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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