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2 12:00

酒駕騎電動單車 撞傷人不用負責?

邱君萍 許文男 報導  / 高雄市

  華視新聞為您生活權益把關,高雄一名雷先生,向我們投訴,他日前在路上被飆車的酒駕騎士撞了,造成膝蓋嚴重受傷,警察卻無可奈何,因為對方騎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所以酒駕無法可管。

  而我們一路追查發現,這種輔助自行車本來車速只有25公里,但是很多人買了之後會改裝,甚至可以飆到八十公里,但是因為是屬於自行車,改裝或飆車都無法可管,所以讓警方非常頭痛。

  幾起令人驚嚇的車禍,畫面中被撞或撞人的車子,不是一般的腳踏車,是改裝過後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因為車速過快導致撞上無辜路人,這位雷先生就是受害者之一,都已經過了快三個月了,雷先生現在走起路來還一跛一跛的,要坐要站都非常的不方便,只是這看起來就像普通腳踏車,真能高速到撞人嗎?

  業者證實只要改裝過就危機重重,業者說像這種輔助自行車,即使沒改裝過車速也有40公里,只是這種電動輔助自行車,不用掛車牌不用戴安全帽,一旦喝酒騎車,員警就算攔下也無法可罰。

  不過如果撞傷人或撞出死亡車禍,雖然沒辦法依酒駕重罰,但是還是會被依公共危險罪來移送,只是就因為這種電動輔助自行車,目前屬於慢行車沒有法令管改裝或超速,不少人就買來改裝,而且這種車騎起來很安靜,讓人少了警覺心,加上肇事的罪則不重,也讓它成了員警眼中的無聲炸彈,潛藏在車陣中,隨時都有被引爆的可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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