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1 18:58

火車情色趴主嫌 遭判刑6個月!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發生在去年的火車情色趴,下午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主嫌蔡姓男子,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其他參與的五人通通無罪。

  火車性愛趴爆發之後,引起喧然大波,包括主辦的蔡姓嫌犯,18名男子當中,不乏高學歷的碩士參加。合議庭認為,主嫌之前沒有犯罪紀錄,雖然舉辦性愛趴有收入,但扣除支出租借火車的部份,營收不多,由於對社會善良風俗造成相當大的危害,仍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