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去年三月台南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女友要跟他分手,居然在酒後惡意連續開車衝撞超商,造成一名無辜女店員當場被撞死,還有一名路人被撞斷腿,男子被逮時,酒測值達到0.66,還狡辯自己不是故意撞人的,毫無悔意,現在法官一審二審都判他無期徒刑,要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畫面上是,去年三月晚間九點多,這間在台南官田區的超商,櫃台正在替男客人結帳,突然下一秒,一輛黑色轎車突然衝破大門,直接撞進店內,男客人當場被撞到後方,撞擊力道之猛,連一旁的櫃台都被撞散了,還好男客人奇蹟似的沒有受傷,轎車還自動後退,他嚇得張大嘴,立刻從側門慌張跑出。
當時這名穿黑衣服的女店員,探出門來,要搞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沒想到轎車突然無預警,第二次衝撞,無辜女店員就這樣當場被撞死,但是這台肇事轎車,還沒停止惹事,撞死人後他想肇事逃逸,結果又在下一個路口,開車撞上另一名大學生,大學生幸運的只有受傷。
警方事後逮捕這名駕駛,酒測值0.66,當時他還喊冤,不過事後調查發現,可惡的駕駛,是因為跟女友吵架,結果就喝酒壯膽,開車去撞超商,過程中還播電話給女友,實況轉播要嚇對方,但毫不在乎自己的行為,已經傷害到無辜生命,儘管男子不認罪,但法官連續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除了要喝止酒後失控行為,更重要的是,要給家屬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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