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俐吟 葉子杰 報導 / 新北市
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的詹震山,第二次被約談,以12萬元交保,雖然他說自己很後悔,卻改變不了害死一條生命的事實。而雖然立法院通過刑法修正案,提高酒駕刑度,但新法還沒生效,詹震山最高只能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戴著帽子口罩,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的詹震山,低著頭,只吐得出這句話,我錯了,話說完就跑。39歲的他,是汽車業務,案發當時,酒測值高達0.56。詹震山二度被約談,結果以12萬元交保,70多歲的老父親,託朋友帶著錢,來贖他的人。
5/28,他喝得醉醺醺,開著黑色轎車,行經土城中央路大安路口,先擦撞路邊計程車,再撞上分隔島,甚至以時速80公里,衝撞過馬路的曾御慈,闖禍之後他丟了工作,詹震山知法犯法,但法律卻沒有辦法。
5/31,立法院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刑度,提高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新法得在公告後才能生效,也就是說,詹震山最高只能以舊法,判處7年有期徒刑。死者曾御慈的親人、朋友,又心痛又恨得牙癢癢,因為7年,對酒駕者來說,是既不痛也不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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