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又是一個開車門害人的案例,屏東一位貨車司機,車停路邊卸貨時,車門打開卻沒有立刻關上,造成後來一位經過的機車騎士,後照鏡不小心卡到車門而摔倒,頭部撞地送醫不治,雖然貨車司機不是直接開車門撞到騎士,但他沒有馬上關上門,導致意外發生,最後還是被法官判處五個月徒刑。
從路口監視器畫面看到,一輛貨車停在路邊後,車門打開後,卻沒有立刻關上,車上的郭姓司機下車站旁邊填寫資料,沒想到,不久後,一位49歲的機車騎士,騎了過來,仔細看,他後照鏡先卡到車門,之後搖搖晃晃就摔倒,另一輛經過的車緊急煞住沒壓到騎士,但騎士摔車時是頭部先著地,導致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車門未關的貨車司機,本來認為,當時不是因為他開車沒注意,去讓行駛中的機車騎士直接撞上,所以不用為這件意外負責,但後來法官認為,司機下車後,車門還處於開啟三分之一的狀態,導致之後經過的騎士不小心撞上,因此也有過失,判處貨車司機五個月徒刑,這案例也再次提醒大家,並不是開車門直接導致機車撞到才要負責,而是小心地開完門之後,就要馬上關上門,才不會因為害人車摔倒,而要吃上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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