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4 12:00

單車騎斑馬線 撞死人判賠361萬

張肇元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李姓老先生,因為把腳踏車騎上斑馬線,導致一名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發生擦撞,騎機車的江姓男子顱內出血死亡,現在法院判決李老先生把腳踏車騎上斑馬線已經違規,還造成死亡意外,判賠三百多萬,全案還可再上訴。

  李老先生重回事發地點,指著行人穿越道,描述車禍發生的情形,當時李老先生走到馬路中間,江姓男子從右邊騎過來,閃避不及一頭撞上兩個人都受傷,江姓男子顱內出血送醫不治,現場沒有監視器,無法確定是誰闖紅燈,但法院判決,腳踏車行駛在行人穿越道,就是沒有路權而且沒有注意路況,導致機車騎士死亡判賠三百六十一萬。

  騎腳踏車的李老先生,平時作資源回收收入不穩定,被撞的機車騎士,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發生意外兩家都不好過,李老先生打算再上訴,騎腳踏車造成死亡車禍,這樣的意外誰也想不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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