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昨天我們報導過的,彰化一名小二男童,在學校遭人拐走,還好最後沒有受傷,平安回家,而嫌犯也在案發後30小時到警局投案,他供稱因為最近工作不順,心情不好,想找人說話,吐露心事,才會把男童帶走,雖然事後男童家長願意原諒,但嫌犯涉及「略誘」的公訴罪,也就是未經家長同意,就私自帶走20歲以下的小孩,所以警方還是將他函送法辦。
小二男童,在學校裡被一名黑衣男子搭訕,接著被帶走,一整晚沒回家,雖然事後男童平安回來,但家長報案,警方全力追查,這名男子昨晚主動到警局投案。23歲的許姓男子,身材瘦小,看起來像國中生,不斷用帽子遮住臉,為什麼要帶走男童,他怎麼也不肯說。
不過他向警方供稱,近來工作不順心情鬱悶,想找人吐露心事,卻沒有朋友,才會到學校找男童聊天。警方說,許姓男子和男童父親曾在同一家公司任職,彼此並不認識,男子卻藉這點和男童聊天,卸除他的心防拐走,這已經涉及「略誘罪」,也就是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帶走20歲以下男女,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雖然男童爸媽願意原諒,但這是公訴罪,警方還是將他函送法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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