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治誼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使用行動電源要小心,台中一名女子,將手機行動電源,放在租屋處的床頭櫃上充電,二個小時後,行動電源燒起來,火勢大到連床舖也燒得焦黑,因此遭房東提告,法官審理後判決,認為房客使用行動電源不甚引發火災,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拘役30天。
套房燒得焦黑,牆壁床舖無一幸免,可以想像當時火勢有多大,引發這場火的竟然是手機行動電源,房東說,她把套房租給一名郭姓女子,對方上班前把行動電源,放在床頭櫃上充電,短短2個小時,行動電源居然自己燒起來,房客覺得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房東不甘損失提出告訴,法官認為,房客使用行動電源不甚導致失火,依公共危險罪判拘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其實行動電源著火不是個案,看看這個,包包冒出陣陣白煙,原來是放在裡頭的行動電源起火了,專家說,行動電源會著火,主要是防過熱晶片失效,導致電池燒起來,行動電源平均使用年限,只有1~2年如果是副廠或山寨版,半年就該換新,更不要放在易燃處充電,一旦走火後果不堪設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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