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12:00

遲來的正義! 性侵再審改判無罪

陳汎瑜 蕭凱堯 張書銘 報導  / 台中市

  明明無罪卻被判性侵,還得坐牢四年,這是今年41歲的陳龍綺,他的親身經歷,陳龍綺4年前,和友人喝酒意外捲入性侵案,儘管他不斷喊冤,卻因為當時DNA檢驗有誤差,最後他被法官定罪,判刑四年,陳龍綺帶著妻子和女兒,展開大逃亡,被通緝八個月,後來「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代他聲請再審,透過最新的DNA證據,終於還他清白,但四年的冤屈,誰能還他公道。

  轉進巷道裡,拉下鐵門的這一戶,正是四年前性侵事件的案發地點,2009年3月25號凌晨,當時陳龍綺正在租屋處休息,謝姓友人突然帶朋友上門喝酒,還找來兩名女子陪酒,後來,陳龍綺離開接妻子下班,但隔天兩名女子報案,指控遭人下藥性侵。

  案發後,刑事局鑑定女子衣物,所採集到的混合型檢體,結果鑑定報告指出,不排除有陳龍綺和另外兩名男子的DNA,法官三審判定陳龍綺犯案,處四年有期徒刑,法官宣判後,陳龍綺孤立無援,帶著全家人展開大逃亡,被通緝八個月,陳龍綺還罹患恐慌症,差點走上絕路。

  去年陳龍綺鼓起勇氣向冤獄平反協會求助,律師為他聲請再審,透過最新技術以23組基因型別重驗DNA,終於證明他的清白,現在陳龍綺一家人住在高雄,經營一家小小的飲料店,未來的人生他們得重新起步,但走過劫難,他們更清楚感受到,家人是彼此最溫暖的力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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