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維耕 王永秦 報導 / 新北市
台北市一名警專學生,去年被一部轎車撞死,車主雖然也在車上,不過當時喝醉,找來酒店的泊車小弟開車,但他卻沒有駕照。法官判定,無照駕駛的泊車小弟應該負責,判賠6百多萬,不過他卻把名下的土地趕快脫產轉讓給親友,只能入獄服刑,死者家屬不服,還要繼續上訴。
去年五月,台北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莊姓警專學生被一輛黑色轎車撞死,開車的羅姓駕駛沒有駕照,而車上的歐姓乘客則是杏花閣酒家的股東,無照駕駛的羅男判賠六百多萬,但是名下沒有財產,已經入監服刑一年半,車上歐姓男子則是被判免賠,家屬認為對方擺明不賠,還要再上訴。
事故現場,機車幾乎解體,路上都是機車零件的碎片,去年五月的這場車禍,黑色轎車撞死一名警專學生,當時,這位穿格子襯衫的羅姓駕駛,沒有駕照還開車上路,因為他車上載的這位穿背心的歐姓老先生,是杏花閣的大股東,喝了酒就請小弟幫忙開車,結果就發生車禍。事發後,法院判羅姓駕駛要賠六百一十六萬,而車上的歐姓乘客不用賠,羅姓駕駛名下沒有財產,也已經入監服刑一年半。莊姓警專生的父母認為,對方完全沒有道歉,判決沒有得到公平正義。
莊媽媽和莊爸爸看著自己兒子的相片,原本是全家人的希望,卻因為一場車禍,撞碎了一家人的夢想。他們決定再上訴,無論如何也要幫兒子討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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