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政府嚴懲酒駕,修法降低酒測值同時加重刑責,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卻發現一名台北地院法官,經手的37件初犯酒駕案,不管情節輕重,一律判最低刑度兩個月,似乎輕辦酒駕犯。律師就說,沒駕照和肇事的酒駕刑責,本來就應該比較重,如果通通一視同仁,明顯違反量刑原則。
怵目驚心的肇事畫面,一件又一件呈現眼前,一條條無辜生命葬送,卻阻止不了酒駕惡習,光台中市一到四月,就取締快六千件酒駕,大家都還沒學到教訓,就算修法之後提高刑度,警察還是抓酒駕抓到手軟,恐怕和法官判決結果有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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