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5 06: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造成台灣人心惶惶的大統長基黑心混油案,負責人高振利一審被詐欺等罪重判16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24日審結,合議庭認為高振利認罪,並與部分盤商和解,改判他12年徒刑,罰金也從5000萬降為3800萬確定。
二審合議庭認定,大統自民國96年到102年被查獲期間的20億7000多萬元營業所得,均為犯罪所得,但考量未來賠償等因素,不予沒收。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依據食安法規定,罰金可全數納入食安基金,主要將用於協助消費者訴訟之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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