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2 10:5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涉迷姦及性侵偷拍的富少李宗瑞,今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李被依趁機性交罪、妨害秘密罪等罪判刑79年7月,但由於有期徒刑最高上限僅可判30年,合議庭因此宣告他應合併執行30年,全案可上訴。
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的被害女子多達30多人,其中包括知名女星及小模。主動投案至今,李宗瑞仍否認性侵,強調被害人都是出於自願,僅僅只承認偷拍性愛影片。
由於李宗瑞在台北地院去年九月判決時對性侵一事毫無悔意,還辯稱此舉為「台灣夜店文化」,因此今日高等法院重判,但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重判 高等法院 偷拍 性侵 李宗瑞
桃機有"詐"彈! 男謊報可重判3年
史上最重! 酒駕撞死人判刑6年半
4大人虐死3歲童 家屬盼處重刑
"無聊"砍人猥褻 惡煞求刑20年!
8位前後任立委涉貪瀆 二審全重判
性侵未滿7歲童 至少判7年!
輕判色狼 大S發難:重判法官
色狼性侵6歲女童 輕判3年2月
法官引周杰倫歌 重判家暴兒
拄拐杖度餘生 受害者寬恕3匪
老婆被搶癱瘓 先生泣訴家庭破碎
上一則鬧區警匪槍戰 一警中彈送醫命
下一則李宗瑞性侵偷拍 二審重判79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