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兩年前,台南有一個男人曾文欽,竟然在遊樂場的廁所,無緣無故把一個不認識的十歲孩子割斷喉嚨,造成孩子死亡,他讓警方捉到以後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讓人判死刑。結果沒想到,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昨添高分院二審又維持原判,讓他逃過死刑,引起社會大眾的不滿。
高分院說,是按照十三次的精神鑑定結果,還有他有四次的自殺紀錄,認定曾文欽想要死又怕死,才會殺死孩子,想要讓法官判死刑。
不過孩子的家屬很生氣的說,他們一定會上訴到底。孩子的姑姑說,兇手到現在還沒向家屬道歉過,希望未來法官可以判曾文欽死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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