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台北市
屏東一名小六男生跟家人一起逛賣場時,順手牽羊拿走了一支民眾遺落的雨傘,失主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家長沒有糾正少年的行為,所以堅持要找到人,最後少年父母帶著孩子歸還雨傘,失主也原諒他,但是偷竊屬於公訴罪,少年還是被告。
兩個大人帶著孩子在百貨公司裡,小弟弟手上拿著一支雨傘,接著到停車場,還把傘打開來玩,不過這把傘不是他的。原來男童在電扶梯旁,看到有人遺落了這把傘,順手拿走,不過傘價值1200元,失主回頭找不到,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有家長在場,卻沒有制止孩童亂拿別人的傘,堅持要找到人。
原來當天帶男童逛街的,其實是父母的朋友看到小孩手上多了傘,不以為意,直到男童爸媽被通知,才趕快帶著小六的兒子,歸還雨傘並道歉。雖然失主原諒男童,不過竊盜屬於公訴罪,男童還是被起訴,順手拿了一把傘,因此留下了前科,對小小年紀的孩子,真的是嚴厲的教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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