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號稱「1天1正妹」的網站「小海嚴選」,因為刊登藝人雞排妹、女模陳思穎的清涼照片,引發2人經紀公司不滿,怒控站長曾明賢、微軟經理上官林傑、及工程師林志傑,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檢方昨天(8日)
將3人不起訴。這個判決引起雞排妹鄭家純不滿《蘋果》的報導,今天(9日)下午PO文,質疑記者完全沒寫到網站用來盈利、賺廣告費、在照片上加上網站LOGO等事,還說「如果不起訴,真的代表檢察官覺得fb上的照片下載後拿來賺錢是不犯法的,那盜版商開心啦!趕快下載所有公眾人物照片做任何周邊商品 !」
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雞排妹等人被小海嚴選引用的照片,在臉書上的權限都設定為公開,而且臉書已在使用條款載明「當您使用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包括 Facebook 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上官林傑等人設網站轉載臉書照片,形同已經過同意,檢方因此認定3人未觸法。
至於雞排妹質疑記者,沒有寫到「小海嚴選盈利、賺廣告費、在照片上加上網站LOGO等事」,則是因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中,並未提及這個部分。顯然雞排妹還需對全案再做了解。
除了小海嚴選外,被鄉民形容為最人性化的「iShow愛秀熱搜」也是一個超人氣的正妹網,手機APP程式,也因為匯集臉書上,超人氣的各正妹臉書粉絲團的動態即時、及照片,讓鄉民不需透過臉書搜尋,就能隨時掌握各正妹的動態,今年4月上架不到2星期,下載人次隨即超過5萬人次。
而這次「iShow愛秀熱搜」,也因轉載了小模陳思穎、雪碧等人的照片,開發商林克威許、負責人徐子軒、工程師林志庭、韋伯俞等人,遭陳思穎的經紀公司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全案儼然是「小海嚴選」的翻版。
但北檢認為「iShow愛秀熱搜」,只有直接轉載陳思穎等正妹,在臉書粉絲團的公開照片,沒有重製、公開傳輸,而且與「小海嚴選」判決的理由一樣,「臉書使用條款已載明,允許他人使用、存取公開發布的內容」,再加上經紀公司無法提出,具有這些照片的著作權,因此昨天一併將「iShow愛秀熱搜」開發商不予起訴。
(照片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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