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你再火大,中指也不要隨便亂比!
台中一名周姓女子今年10月至派出所報案遭到傷害,製作筆錄時起身四處行走,警員勸她坐下,周女竟怒比中指羞辱警察,周女否認侮辱警察,狡辯要警察看她的中指上的鑽石很大顆,檢方認為周女根本是瞎掰,依侮辱公務員罪將她起訴。
周女辯稱,作筆錄時,聽見旁邊有警員要訂飲料,她請警員幫她訂一杯,也有拿錢出來,但是警員回她要喝自己訂,她覺得這位警員的”流氓”味道很重,就比出中指,要讓他看看她中指戴的鑽石很大顆,只是為了證明她也是有錢人,並不是要侮辱警員。
然而檢察官勘驗光牒,沒看到周女中指有鑽石,而且也沒有訂飲料情節,反而是警詢時,警員質問她左手比中指的意思為何?她竟然答稱:「烏龜烏龜翹」,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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