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紹祥報導 / 新北市
楊姓水電工(35歲)今年8月初在台北捷運府中站,尾隨2名女子並朝她們臀部噴尿,落網後還辯稱「只是清水」,事後才改口承認噴的是自己的尿。新北地院今天(23日)考量楊男已認罪,依公然侮辱罪共判處拘役30天,可用3萬元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指出,楊男在今年8月5日傍晚的下班時刻,先在捷運府中站上廁所,用紙杯裝了個人尿液,在捷運站內伺機挑選作案目標,先趁李姓女子上電扶梯,朝李女臀部噴射尿液,犯後立即逃跑,10分鐘後再對倪姓女子下手。警方接到兩名女被害人報案,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到楊男,但楊男一開始辯稱是用礦泉水潑人,直到新北地檢署庭訊時,楊男改口坦承所噴是尿液,因個人近來經濟壓力大,才用此來發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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