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地院,日前宣判【殺警案】,裁定「富二代」曾威豪等十三人交保,檢察官昨【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認為、曾威豪等十七人涉殺人或傷害致死、罪行重大,雖限制出境及住居,以及被要求寫作文,但這些都沒辦法【防止被告串證、還有逃亡,昨天撤銷原本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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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日前宣判【殺警案】,裁定「富二代」曾威豪等十三人交保,檢察官昨【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認為、曾威豪等十七人涉殺人或傷害致死、罪行重大,雖限制出境及住居,以及被要求寫作文,但這些都沒辦法【防止被告串證、還有逃亡,昨天撤銷原本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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