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殺狗、吃狗肉事件頻傳,但是,動保法只罰殺貓殺狗的人,為了杜絕這樣虐殺動物的行為,高雄市動保處首開先例,以後抓到不只殺貓殺狗要罰,連吃的也要罰,被抓到的話要開罰75000元。如果是外勞被抓,那將是僱主受罰,這樣的規定將是全國首例。
動保志工突擊一家又一家的火鍋店,因為他們賣的狗肉鍋,可憐的狗狗被宰殺剁成塊,讓愛狗的志工幾乎快崩潰。只是殺狗來賣的人似乎抓不怕,因為有人要吃才會有人殺,明明吃的是狗肉,還瞎掰是吃羊肉,吃狗肉的饕客沒在怕的;甚至來台工作的外勞,也常傳出殺狗來吃的事件,只不過現在動保法裡只罰殺狗人,然而現在高雄市政府以地方自治法訂了一條新規定,不但殺貓、殺狗要罰,吃的人也要罰,吃貓、吃狗肉將重罰七萬五千元,就是要止長久以來吃香肉,甚至吃貓肉的歪風。這樣的規定是全台首例,不少動保志工拍手叫好,希望這樣的政策能在全台推行,讓無辜的阿貓、阿狗別再成為刀下亡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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