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宜宅弊案 趙藤雄判4年6個月 葉世文判19年

《新》合宜宅弊案 趙藤雄判4年6個月 葉世文判19年 | 華視新聞

鄭紹祥報導  / 台北市

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被控利用主導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與新竹眷改等土地開發案的機會,向參與開發的建商遠雄、興富發索賄5950萬元、得手275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下午5時依收賄、勒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在押的葉世文19年,褫奪5年,罰3317萬,而獲3千萬交保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則依行賄等罪判4年半,罰金90萬。

而居間行賄的遠雄副總魏春雄,也被依行賄罪判4年,罰金50萬,白手套蔡仁惠因轉污點證人,供出葉世文向趙藤雄等人索賄過程,獲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葉世文的女密友陳麗玲,被控透過葉世文向建商喬房價、索裝潢費,涉勒索罪的部分無罪,全案均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院方判決書,了解院方判決理由,經研議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在押的葉世文先前已表明不願來聽判,台北地院今天沒提訊他出庭聽判,另趙藤雄也未到庭聽判,僅由律師代表。(翻攝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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