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條款 刑責加重最高判10年半

山老鼠條款 刑責加重最高判10年半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內湖漂流木案引起關注,立院今三讀通過《森林法》的修正案,山老鼠的刑度加重和贓款罰金都增加了。

現行的《森林法》規定,如有竊取林木且收受、搬運、買賣贓物者,依《刑法》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今日三讀通過的是新增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併科罰金30到300萬。另外,竊取牛樟、紅檜、扁柏等木種,原本是處於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臟款2到5倍罰金,今日三讀通過是將刑期提高成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加重1/2刑罰,最重能判10年半,罰金則是增加到5到10倍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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