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550cc以上的重機規定要懸掛前後兩面車牌,但前方的車牌該如何掛,卻因沒有明確的規範,而屢次引發爭議!
網友Daniel Liu在臉書公布2段影片,日前他遭到新北市三重光明派出所員警攔檢,員警指控他前面車牌「不明顯」、「看不到」,因而以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扣牌開罰;但網友堅持,車牌明明就有掛,而且重機買來就這樣掛的,不理解為什麼還要被扣車牌,因此再現場與員警據理力爭,但員警仍執意開單,扣車牌。
影片上傳後,有許多網友聲援,甚至貼出歷史公文書替網友Daniel Liu平反,指出包括監理站、警政署(兩位前警政署署長侯友宜、王卓鈞)都曾有相同見解,在公文上都清楚寫明「由於重機車型眾多,因此對於前車牌都採從寬認定,只要有黏貼或懸掛完整即可,即以規勸代替開罰」。
許多網友看完影片後直說,「取消前牌,所有人的問題一次通通解決!」,更有人替 網友Daniel Liu打抱不平,認為「被開單,事後要申訴過程很麻煩」更批評該名員警,「執行公務的態度,過於不盡人情,不知變通!完全是擾民」
(影片來源/網友Daniel Liu臉書)
明明就有依規定懸掛車牌硬要坳未懸掛前車排是那招!?.......虧你還是"光明"派出所ㄉ阿色...哇咧一點也不光明!!!.........三重ㄉ光明哥非你莫數............
Posted by Daniel Liu on Thursday, 7 May 2015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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