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受害者:鄭捷不死就判我死!

北捷受害者:鄭捷不死就判我死!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高等法院今(22日)開庭審理鄭捷殺人案,被害生還者史艾芙琳哭求法官,表示「若不判鄭捷死,請判我死」;另一被害死者張正翰母親淚訴「孩子被殺了,殺人的卻不用死,我不甘願」。

鄭捷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法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檢、辯都提起上訴。高院今上午開庭,鄭捷在庭上僅表示,若被延長羈押沒有意見,其他則由律師答辯。鄭捷律師主張,鄭捷犯案時21歲,且沒有社會經驗有教化可能,加上其成長過程背景,與人格發展有重大關係,極力為鄭捷請求補充鑑定心理狀態的機會。不過被害人家屬表示,鄭捷律師應將心比心,認為鄭捷成長過程受到傷害而犯案,這全是脫罪藉口。

多名被害人及家屬,紛紛在庭回憶傷痛過往,有的哽咽淚崩,有的破口大罵。其中,當時胸部被刺傷留疤的被害人史艾芙琳淚崩指出,當初鄭捷凶狠模樣,她至今無法忘懷「自己過得生不如死」,泣訴「若沒有判鄭捷死,請判我死」。另一被害死者張正翰的母親張素密說,鄭捷不但把人命拿來玩,更不覺得自己做錯事,「我的孩子被殺了,殺人的人卻不用死,我不甘願」。希望法官為他們主持正義,判鄭捷死刑,且速審速決。公訴檢察官李嘉明也指出,被害人及家屬在法庭上說的話最真實,該案事證極為明確,請求法官:「不要再被律師牽引,進行無窮盡調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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