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生李孟峰,15年前在補習班重考大學時,不滿當時就讀大一的張姓女友提分手,竟持刀刺傷她腹、胸部7刀,導致女友差點死亡。李孟峰手段殘暴,法官一審判他8年,李男上訴後逃亡14年,被通緝的期間,還取得台師大碩士學位,考上台大博士班,今年4月被逮,高等法院認為他就學期間投入學業,教授也出具說明書,認定是李孟峰是可教化改正之人,今日判決出爐,減刑為7年;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在民國89年3月,當時19歲的李孟峰,在台北市租屋,準備重考大學,就讀輔大一年級的張姓女友提議分手,李男於是約她到租屋處談判。同年3月20日上午7時,張女準時赴約,李男強押著不讓她離去,並恫嚇「若要分手,我會殺了妳」,張女嚇壞了,邊談判邊哭,因前一晚熬夜準備考試,精神不濟,在喝了李男準備的咖啡牛奶後,睡著了。下午2時張女醒來,李男仍不讓她離開,張女要求讓她打電話請同學代為請假,李男同意,但要求「要好好聽話,不然就亂刀殺死妳」。張女打電話給余姓女同學時,忍不住發出哭聲,余女覺得不對勁,和多位同學趕到租屋處樓下,要求李男開門。
這時屋內傳來爭執聲,李男持水果刀猛刺張女腹部2刀,張女發出慘叫聲,多位同學破門而入,但李男恐嚇「若不出去,還要再殺她」,幾位同學只好退到屋外。
李男竟然繼續再朝張女胸、臂等部位,再猛刺5刀,多位同學見情況危急,衝入屋內奪下水果刀,李男則趁隙逃逸,眾人緊急將張女送醫,救回一命。
之後李孟峰循線被捕,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一審判他8年。李男提出上訴後棄保潛逃,高等法院89年12月1日發布通緝。今年4月被逮後,李孟峰目前在押,但令人不解的是,他逃亡被通緝的14年4個多月中,無論報考、就讀台師大、台大,竟然都沒有被識破。(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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