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如果做好人、做好事,會有這樣的結果,誰還敢再做好人。北市一名已婚婦人去年12月初,在萬華艋舺公園,因為天氣寒冷,好心收留一名44歲施姓男遊民,不料施男竟然恩將仇報,猥褻好心收留的他的婦人,士林地院今(7日)天依乘機猥褻罪,判施男9月徒刑。
據了解,施男因與家人關係破裂,2年來一直流落街頭,去年有好心的夫婦收留他,整理出一間房間給他,還包吃包住,施男也積極的打零工賺錢。沒想到卻是引狼入室,女主人慘遭施男猥褻,夫妻兩人憤而報案。
施男起初坦承,自己是酒醉後,趁婦人熟睡時猥褻,但婦人突然大喊,他才驚覺自己做錯事;可是法院審理時,施男卻改稱,因為喝醉酒,忘記自己當時在做什麼,企圖否認有猥褻的意圖。然而經婦人指證歷歷指稱,當時自己在睡覺,發覺有人從她胸部一路摸到下體,她被驚醒後,隨即跳下床,要求施男離開。
法官審酌兩人並無財物、恩怨糾紛,而且好心收留的婦人前後說詞一致,因此不採信施男的答辯,痛批施男罔顧婦人一片善意,竟為逞私慾忘恩負義,依乘機猥褻罪判施男9月徒刑。事實上,社工學者就指出,遊民的問題十分複雜,不是只因為沒地方住、沒錢,在外流浪就成為遊民,而且遊民是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一般人沒受過社工訓練,最好不要直接收留遊民。真有在路上遇到狀況不佳的遊民,應通報當地社會局處裡,否則真的很容易引狼入室。(意示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