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 16:30

撲倒同班女同學 種草莓的代價是...

撲倒同班女同學 種草莓的代價是...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某私立大學四年級趙姓男大學生與一名同班女同學非常要好,今年3月見女同學答應陪他回家拿行動電源,以為女同學對他有意思,想要「試試看」,竟撲上去襲胸、種草莓,經女同學強烈反抗才罷手,事後女同學提告,男大生才認錯並賠償女同學5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猥褻罪將趙男緩起訴,但趙男須接受輔導教育。

檢警查出,趙男上大學後便與被害女同學十分談得來,雖然女同學有男朋友,但2人仍時常一起用餐、打招呼,有時趙男拍拍女同學的肩膀,對方也不以為意。今年3月初,2人相約一起到學校選課,趙男因為忘了帶行動電源,必須要趕回家拿,要求女同學陪他回家拿行動電源,而女同學也爽快答應陪同趙男一起回家。

當女學生陪趙男返家後,趙男誤以為對方對他有好感,就想要「試試看」,將女撲上去襲胸、在對方脖子上種草莓,女學生一直大聲說「不要」,趙男卻一直想要「試試看」,直到女學生大哭激烈反抗,趙男才罷手。

女學生離開後,立即打電話給男朋友,並報警處理,趙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也承認女學生跟他回家,讓他會錯意,才會有逾矩的行為,檢察官認為趙男沒拿捏分寸,逾越了分際,涉犯強制猥褻罪,但因趙男賠償女學生50萬元獲原諒,檢察官決定給予緩起訴。(圖片來源/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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