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 11:35

內湖性侵裸女案 關13年改判無罪

內湖性侵裸女案 關13年改判無罪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男子呂介閔被控15年前殺害郭姓女友,被判刑13年定讞入監,今年5月因高檢署重做DNA鑑定出現新證據,高等法院准許呂男再審並釋放,呂男堅稱沒殺人,高院今天(30日)上午逆轉判呂無罪。檢方可上訴,但須適用速審法規定。

呂男(34歲)被控2000年7月21日凌晨,在北市內湖住處附近5號公園與郭女為感情問題爭吵後,持鈍器狠打郭女頭骨破裂致死,再掀起郭女上衣脫掉褲子,棄屍行道樹旁故佈疑陣,偽裝遭他人性侵殺害,當天清晨4點多被清潔婦發現遺體。

檢警從郭女下體驗出呂男精液,郭女左胸一枚齒痕也與呂男咬痕相符,且經法醫研判屬於「仇恨性咬痕」,據此起訴呂男涉犯殺人罪嫌。但一審痛批檢方為呂男測謊過程草率,以證據不足為由判呂男無罪,二審也維持無罪判決。高院更一審逆轉改判呂男11年徒刑,再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改呂男13年徒刑,最高院2010年駁回上訴定讞。

呂母在兒子入監後不斷奔走陳情,高檢署今年初重新鑑定當年保存齒痕上的唾液DNA,因鑑識技術進步,赫然發現當年驗不出來的DNA,如今確認Y染色體非呂男所有,高院今年5月裁定釋放呂男並准許再審。呂介閔於再審出庭宣稱案發時他在家睡覺,案發前一天,他加班到晚間9點多,還去陪郭女吃宵夜,幫她打掃以及修電話,兩人感情不差,呂男強調:「這件不是我做的,希望法官找到真凶!」

郭母庭外受訪說,希望法院詳查,讓她的女兒不要枉死,目前所有證據都指向呂男涉案,若最後確認真的是呂男所為,她也不要求判死刑,只要維持原來的刑度就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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