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6 12:00

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判刑四年

陳又寧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魏應充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味全公司被罰1550萬元,法官認為,魏應充默許放寬油品標準,要求員工以成本為考量,下屬才會向大統長基買銅葉綠素油,而魏應充律師今天開記者會說明,認為企業都會低價採購,是一種商業競爭手法,而且標示上也合法,卻被認為是詐欺,會再二審上訴。

等了一年半,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法官認為,魏應充因為詐欺取財,被判四年徒刑,主因就是認為魏應充,默許放寬油品標準,還要求員工以成本為最高考量,才會讓下屬,去買到問題油,13名被告當中,只有一人無罪,面對這結果,魏應充律師開記者會澄清,魏應充委任律師俞明賢,律師更強調,魏應充採取低價採購,是企業會使用的商業競爭手法,而且並沒有隱匿添加棕櫚油,是法律沒規定要標示比例,魏應充委任律師俞明賢,不管是品名標示圖案,都是符合法令規定的。

如果這些標示品名圖案,都是法律所核准的,沒有違法,那為什麼還有,詐欺消費者的可能性呢,律師認為判決有所誤解,會再拼二審上訴爭取無罪,而針對味全公司要向頂新製油提告,魏應充則表示尊重,但對判決無法接受,反省後會找機會再對外說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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