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定讞18天 鄭捷20:47伏法

詹維耕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犯下台北捷運四死22傷的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在今天晚間八點47分遭槍決伏法,從判決死刑定讞到執行槍決,短短18天就執行,是歷來罕見的記錄,也是繼去年六名死囚執行槍決後,法務部再度執行死刑。

最高法院在四月22號三審定讞,鄭捷四個死刑確定,法官當天以五大理由駁回上訴,時隔18天,法務部迅速執行槍決,在10號晚間的八點四十七分槍決,歷史上罕見的快速,趕在新政府上任前,讓震驚社會的案件有個結論。

法務部消息極度保密,下午五點執行死刑令,晚上七點五十分簡訊通知媒體,要在八點四十五分開記者會說明,鄭捷八點47分就執行槍決開始,鄭捷犯下的四死22傷受害家屬聽到消息,都說終於得到一個基本的公道,三聲槍響,結束鄭捷的生命。

法務部認為鄭捷案對社會影響重大,經過仔細審核,也兼顧到死刑犯人權完備,所以才會執行死刑,2014年,鄭捷在捷運上殺了四個人22個人輕重傷,2016年5月10號鄭捷伏法,結束一生,雖然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但那恐懼,和心痛,一輩子都糾結心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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