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一名美國籍男子,在台灣涉嫌種大麻被逮,今天到彰化地方法院聆聽判決,法官宣判四年徒刑,他竟然拿出預藏的剪刀當庭自刎,送醫不治!不過進出法院都要經過金屬探測器,男子竟然能夾帶利剪,現在要追究法警責任。
救護車趕來,法警消防隊員火速將美籍男子送往醫院,他拿剪刀刺自己的頸動脈,失血過多救不回來,案發地點是在地方法院的法庭內,41歲李瑪翰是在法庭聆聽審判時自刎,他來台15年,原本在安親班教美語,但因為在住處種大麻,二年前被警方逮到,因此丟了工作,16號上午法院一審宣判,判他四年徒刑,聽到判決,他當場用英文大喊我不想活了,接著拿出包在雜誌裡預藏的剪刀,當著法官的面猛刺自己頸動脈。
進出法庭必須通過金屬探測門,帶剪刀怎麼沒被感應出來?實際測試,剪刀通過感應門,只有亮燈沒有發出聲響,法警因此疏忽,法庭染血,清潔人員忙著清理血漬,因為安檢疏失,讓被告有機會在法庭上自殘,法警的行政責任,法院要追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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