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桃園市
正宮抓姦沒有警方陪同,結果竟告不成老公跟小三。一名陳姓婦人懷疑呂姓丈夫外遇,104年11月初便尾隨丈夫,結果真的撞見丈夫跟一名盧姓女子投宿摩鐵,隔天兩人退房準備離開時,鐵捲門一開啟就看到陳婦站在門口。陳婦一氣之下,打電話報警,並在警察趕到之前自行進入房間,將床單及廁所衛生紙打包,交給隨後趕抵的員警,並到派出所控告丈夫、盧女涉嫌通姦。
呂男與盧女都否認有發生關係,檢方傳喚到場員警作證,員警證稱到場時盧女已經離開,現場只剩陳婦、呂男在場,抓姦證物床單、衛生紙是由盧女轉交,不是在員警陪同下查扣。檢方指出,摩鐵監視器可以證明呂男、盧女同住摩鐵,但床單、衛生紙等證物採證過程,沒有任何員警陪同,員警無法確定是否就是現場遺留的證物,代表這些證物是「有瑕疵的證物」,即使送驗也難以憑此推論呂男、盧女兩人在摩鐵有發生性行為,偵結予以兩人不起訴處分。(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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