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基隆市
基隆一名李姓郵差某次買春後,竟愛上了賣淫的李姓女子,一個月內砸了逾10萬元在李女身上,承諾每月給她2萬元當房租,希望她可以別再從事性交易。但李女仍繼續賣春,李男酒後得知此事後,氣得怒甩她一記巴掌,並說:「希望能把妳打醒!」,沒想到李女竟提出傷害告訴。基隆地院判處李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5歲李男認識53歲李女才1個月,即為她花了10萬餘元,要求別再從事性工作,今年2月19日獲悉李女仍偷偷賣淫,難過飲酒消愁,晚間8點半帶著醉意到淫窟求證,果然看到她站在店門口,憤而打了她的左臉一巴掌。
李男打完走出店外,抽了一根菸,又折返店內要將李女帶走,但李女不願跟他回家,拉扯中,李女的臉部左側顴骨挫傷、左手撕裂傷。李女指控,李男是恩客,交易後即說每個月可以給她2萬元當房租,要求勿再從事性工作,但因自己有其他負擔,所以過沒幾天又重操舊業,想不到被李男發現遭到毆打,事後李亦未與她談妥和解,才到台北驗傷兼報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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