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19:09

色農場老闆偷抱女工讀生 付出的代價是...

色農場老闆偷抱女工讀生 付出的代價是...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屏東某休閒農場負責人許姓男子,去年1月晚間,見女實習生獨自在餐廳整理吧台,竟起色心,假借詢問女實習生體重,趁機伸手觸摸對方腰臀後,隨即說「我抱抱看就知道」,不顧女實習生反對,逕自從後方環抱她腰部,7秒內連續將她抱起3次,讓女實習生嚇到憤而提告。

【色農場老闆被判刑 不服上訴】

屏東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許男判刑8月,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6月,得以18萬元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1月10日晚間8點30分左右,許男見店內女實習生獨自在餐廳內整理吧檯,竟乘她在吧檯內洗杯子,假裝詢問她的體重,還從實習生背後伸手抓捏她的腰、臀,實習生嚇到後,當場回說:「我不要告訴你」,並閃避到吧檯右側,但許男仍尾隨到她後方,並說:「我抱抱看就知道了」,實習生再次拒絕說「不要」,但許男仍利用優勢體力,強行從後方以雙手環抱實習生腰部,並於7 秒鐘內將她連續抱起3 次。

女實習生不甘受辱,憤而提告,許男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屏東地院也依強制猥褻罪判許男8個月徒刑,須入監服刑。

【不承認猥褻 再上訴改判罰金】

許男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他違反被害人意願,乘對方於吧檯內清潔杯子不及抗拒的機會,觸摸身體部位,並強行抱起等行為,應是調戲意味居多,而尚未達到滿足性慾、引起他人性慾的程度,應觸犯的是性騷擾罪,因此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6月,並得易科罰金確定。(圖片來源/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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