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不要再line或臉書,亂傳未經證實的謠言!今年2月11日凌晨1點12分,台南近海發生規模5.6地震,網路臉書社團和LINE群組卻有人拿去年新化京城銀行大樓傾塌舊照片,重新PO文指「台南又有樓倒了」、「台南金華路樓倒」。台南市警局事後將3名涉嫌散布謠言與照片的民眾,以恐嚇公眾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還有一名轉貼的未成年少女被函送少年法庭,全案檢察官近日偵查終結,認為散布者並沒有恐嚇公眾的意圖,都予以不起訴處分。儘管刑事恐嚇公眾罪部分不起訴,但4人在網路散布謠言,仍會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規定開罰,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接報後,追查到19歲的謝姓男子抱著開玩笑的心態,先在「頂溪寮軍火商」LINE群組留言PO照,虛構金華路有大樓倒塌訊息,19歲楊姓男子看後信以為真,將內容轉傳給就讀高中的林姓少女等人,再經多次轉傳後,27歲葉姓男子也信以為真,截圖轉貼到臉書「廟會資訊討論區」;4人因在地震後散布不實照片造謠,訊後以恐嚇公眾罪嫌分別函送台南地檢署與少年法庭偵辦審理。
台南市長賴清德當時還親上火線說明,強調當天地震後未傳重大災情,但網路上卻有錯誤訊息宣傳樓倒塌情況,「這絕對不是事實」,強調已指示警察局調查,把亂散佈者移送法辦,請民眾別受錯誤照片的誤導而恐慌。
賴清德聲明全文如下:
本案檢方雖然以被告4人尚不具備恐嚇公眾之主觀故意,未該當恐嚇罪之構成要件而未予以起訴,但也認定渠等4人之行為,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本市警察局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對該4人進行裁罰,也給社會一個警示教育。任何天然災害發生之時,是大家要共體時艱,以愛相扶持的時候。而不是傳播不實的圖片跟謠言,造成恐慌,甚至影響救災,這個案例希望給社會提供一個災害事件發生時的態度教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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