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去年1月被逮捕,他被控2012年至2015年期間,陸續收受網遠科技公司3950萬元的回扣。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依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判處林錫山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林錫山任職於立法院秘書長期間,起訴書中提到,林錫長長期向廠商索取回扣,利用職權,指使時任立院資訊處長的陳姓男子,向網遠透露底價和標案規格,協助對方得標,當時還以「大黃蜂」、「蝴蝶蜜蜂」等代號稱呼林錫山,今(5日)判決出爐,以收取回扣等罪嫌判處林錫山16年有期徒刑和褫奪公權6年。(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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