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報導 / 台北市
這是台南一名單親媽媽的控訴,郭媽媽的大女兒罹患產後憂鬱症,曾有多次自殺紀錄,去年11月她帶著一歲孫子說要外出,媽媽打電話不通,直覺有異狀,趕緊跑到派出所下跪請員警趕快找人,不過當時警察以''個資法''為由,堅持走完報案流程,才能請電信公司定位,這過程耗了一個多小時,等到找到愛女車子時,兩人已經在車內燒炭身亡,郭媽媽提告國賠,希望能改善搶救自殺的作業流程。
剛出生的小男嬰,粉粉嫩嫩好可愛,他是家人的寶,10個月大會站了,活潑好動的模樣,更讓人疼愛,不過人生才剛開始,卻因媽媽罹患產後憂鬱症,去年11月,36歲的郭姓女子帶著1歲大的兒子外出,失去聯繫,郭媽媽知道女兒有多次想不開記錄,趕緊報案協尋,沒想到員警以個資法為由,堅持要走完報案程序。
郭媽媽難過表示,從9點52分報案,一直到11點18分,電信公司才取得發話位置,她即使下跪哭求,還是等了一個多小時,等到找到車子時,女兒和孫子,已經在車內燒炭身亡,警方表示在不確定情況下,不得不謹慎,不過警政署也解釋,其實能先定位事後再補正式筆錄,郭媽媽決定對警方提告國賠,希望改善這種繁瑣報案程序的流程,畢竟對心急如焚的家屬來說,能快一分鐘,就可能不會以悲劇收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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