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潔瑩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氣爆發生至今,已經三年四個月又過三天,當時造成32人罹難,三百多人輕重傷,多數受災戶透過市府跟李長榮化工代位求償,不過有15位災民仍然認為市府有疏失,提告要求國賠。
其中一位受災戶林陳錦鈴住家因氣爆毀損,向市府求償65萬元,一審地院認為市府應賠25萬元,市府不服,積極舉證石化及管線業者沒遷改管線,和長期疏於維護所屬管線才是氣爆主因,提出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認為市府有疏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這也是氣爆國賠判賠定讞的首例,對於林陳錦鈴來說雖然家園已經重建,但心裡的創傷還無法撫平,一路堅持打官司,疲憊而漫長,幸好司法還給災民遲來的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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