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張春峰 謝忠義 報導 / 台中市
大逆轉,頂新油品案,魏應充從無罪變成判15年徒刑!原本在一審,彰化地院認為,食安法對食品原料沒有明確規範,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頂新油品非食用油,因此宣判無罪,檢方積極上訴,台中高分檢還聲請傳喚毒物專家說明,提出"對人體有害的油,就算經過精鍊,還是對人體有害",二審改判魏應充15年。
頂新油品案,二審大逆轉,重判魏應充15年徒刑,另外對頂新公司,判罰金2.5億,高分院這一次開庭,魏應充沒到場,律師代表強調無法接受會再上訴,頂新油品案,一審彰化地院,認為油品酸價以及重金屬罪證不足,判定魏應充無罪,但檢察官積極上訴,發現頂新提的檢驗報告作假,高分檢裡面含有4種致癌物,高分檢為此,還聲請傳喚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以專家鑑定人身份說明,對人體有害的油就算精煉過,還是有害。
判決大逆轉,還有另外一項關鍵,原本一審認為,越南政府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證明大幸福公司並非食用油公司,但二審認為越南政府這份文件,極為重要,因為證明了頂新油品原料欠缺可供人食用的品質,彰化衛生局對於二審宣判感到欣慰,他們在一審判無罪時,士氣重挫,但是沒有氣餒的,繼續配合檢察官找尋更多的證據,翻轉判決,魏應充從無罪變成判15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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