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率警方至幼兒園「辦案」,替女兒出頭的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經過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停職,在上週五(3日)送達停職令,林俊佑即刻失去檢察官職務,必須在3個月內搬離宿舍。
在6月底,林俊佑因不滿女兒在幼兒園疑似遭到霸凌,率領2名員警直闖幼兒園「辦案」。在眾多孩童面前審問疑似欺負人的女童,不但把當事女童嚇到哭出來,在一旁的孩童也被恐怖氣氛驚嚇到便溺失禁。事件爆發後,林俊佑遭到質疑不適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審會也展開調查評議。
法務部原先決定將林俊佑調至澎湖地檢署,但引發當地大力反彈,決定將他停職必送監察院彈劾。檢審會在上週五將停職令送達花蓮地檢署,立即生效。雖然林俊佑當天請假,但他的門禁卡也立刻失效。停職令送達後,林俊佑必須在3個月內搬離宿舍。而他負責偵辦的案件,也轉交給其他檢察官接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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