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粉專「誰摔死了李新」以類戲劇的方式,爆出疑似李新墜樓身亡的背後真相,隱含了許多政治算計和追殺,李新女友郭新政先是從分集推出,一直到完整版影片,光是完整版現在就有將近700萬次觀看,超過10萬次的分享,持續在網路上發酵,網友也紛紛到各大媒體粉專洗版,要求知道李新墜樓身亡的真正原因。
「誰摔死了李新」成功引發話題,影片中控訴的國民黨的前立委羅淑蕾,12月7日也在粉專上面發表聲明「近日有特定人士於FACEBOOK網路平台中以「誰摔死了李新」粉絲專頁,傳送、播放數集不實之影片,並於YOUTUBE、PTT等平臺中轉傳、分享上開不實影片內容或連結,致嚴重損害本人羅淑蕾之名譽,本人羅淑蕾對此已循法律途徑提起訴訟,目前正由法院繫屬審理中。網路平台使用者若有於LINE、MESSENGE等通訊軟體中再進行轉傳、協助散布網路連結、截圖,或因觀看該不實影片而至本人羅淑蕾所使用之FACEBOOK網路平台中進行騷擾、謾罵等行為,本人羅淑蕾將一併提起告訴,以維護權利,敬請網路使用者自重」。
不料,這段聲明惹火更多原本不熱衷此案的網友,持續轉發轉傳,還有人分享後嗆聲「羅淑蕾歡迎來告,要看你怎麼告幾十萬名網友」,熱度再衝上一波高潮,還有一票網友持續留言灌爆羅淑蕾粉專和個人臉書帳號,讓她個人臉書貼文刪到或隱藏到剩下2012年的一張照片,不過網友還是持續留言洗版。
羅淑蕾向法院聲請要求撤下「誰摔死了李新」的所有影片,包括YouTube和臉書,理由就是「這些影片惡意引導閱聽之社會大眾,對聲請人(羅淑蕾)產生濫用立法委員權力,不法謀害他人生命及財產之不良印象。」另外聲請要求書上也希望可以撤下PTT討論文章《[爆卦] 誰摔死了李新-分析》等等。
對此聲請,法院全數駁回,駁回書中提到大法官釋字第509號,理由就是「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具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正常發展」,內容也提及「維護言論自由即所以促進民主多元社會之正常發展,與個人名譽可能損失,兩相權衡,顯然有較高的價值」,意思是羅淑蕾聲請書提到的「個人名譽」損失,比不上言論自由對於真相追求的價值。
「誰摔死了李新」貼出法官裁決書並說「羅淑蕾為了要阻止我們揭露她的惡形惡狀半個月前她向法院要求下架關於粉專臉書粉絲專頁全數內容、Youtube影片,我們剛剛收到法院的判決書,羅淑蕾的訴求通通被駁回,法官認為這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對此結果網友也留言說「本來就該這樣,現在什麼年代了,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好嗎?!」、「向法院申請要求下架?怎麼都不出來說明清楚」、「太過分了,不出面澄清還要下架所有影片及內容,甚至要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這個判決的法官應該要記大功!」等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