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5 15:56

講不聽! 旅客從杭州回國帶3.6公斤香腸遭罰5萬元

講不聽! 旅客從杭州回國帶3.6公斤香腸遭罰5萬元 | 華視新聞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提供。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昨(14)日下午,共查獲8件違法攜帶肉品回國旅客,罰5萬元者3件,均是中國大陸火腿腸及臘腸;裁罰3萬元者4件(中國雞肉2件、越南豬肉2件)及裁罰1萬元者1件(來自日本的犬貓食品),不過到了今天,即使面對高罰鍰,還是有旅客從中國杭州攜帶3.6公斤香腸入境,依法裁罰5萬元。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一名顧姓台灣籍旅客從杭州搭機出發,上午11點5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在免申報櫃檯通關,執勤關員攔查後,竟然發現託運行李內有未申報的3.6公斤香腸。全案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防檢局新竹分局辦理,並處5萬元罰鍰。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經總統於12月12日公布後,自昨天凌晨零點起生效,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將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第1次罰新台幣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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