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25日出現第一名中國旅客在機場被查獲攜帶豬肉製品,拒繳罰單後立即遭到遣返,今(27)日又有一名中國女性旅客在高雄機場被檢查到攜帶火腿腸入境,防檢局開出罰單20萬,她拒繳立即遭到遣返回國。
防檢局表示,一名石姓女子今天早上8點從南機搭乘中國航空,10點多抵達高雄,沒想到在櫃台檢查時,竟被查到行李中有80公克的火腿腸,未申報遭到罰款20萬,石女拒繳罰單,目前已經交由移民署安排遣返。
25日出現第一名違規拒繳罰單遭遣返案例,26日則是有民眾違規,但是繳清罰單後准許入境,今天這一起是第2起遭遣返的案例。而26日也有2例違規攜帶豬肉產品,遭罰20萬元 ,雖尚未繳款,不過因為2人都是台灣人所以仍能順利入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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